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暨自治区肿瘤研究所)、新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暨自治区中医药研究所)、新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和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20
2F%20培养类型
%20(一)学术学位:
%20主要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医学、理学、法学硕士学位。
%20(二)专业学位:%20(专业代码均以“105”开头)
%20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主要以培养高级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合格者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按照国家要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合格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202.公共卫生硕士:
%20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机构、检验检疫等机构培养具有扎实的预防医学知识,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专门人才。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203.药学硕士:
%20培养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204.中药学硕士:
%20培养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授予“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205.护理硕士:%20
%20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护理学专业知识,具有合格的临床专科护理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的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专科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授予“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206.工程硕士(制药工程):
%20为我国医药企业、医药事业单位、政府医药管理部门培养从事药品制造、新工艺、新设备、新品种的开发、放大和设计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授予“工程硕士(制药工程)专业学位”。%20
%20%20
3F%20报考条件
%20(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二)拥护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20(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0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而且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20:
%20(1)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0(2)复试时加试的两门业务课合格;
%20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0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0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06.%20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207.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发现考生伪造或隐瞒真相,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录取或新生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四)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20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由本科就读学校提供所学专业证明,新疆医科大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即可)。
%202.%20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求,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者,必须取得相关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203.具有全日制专升本学历的考生,专科与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报考专业必须一致。
%204.本科结业生,未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的专科生、成教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均不得报考。
%20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以及高年资临床医师不建议报考,可报考医学学术学位专业。
%205.%20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必须一致。
%20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仅可分别报考本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20眼视光医学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学位;
%20精神医学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
%20医学检验专业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20%20
4F%20报考内容
%20初试科目中统考科目有政治、外国语、数学、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统一命题。
%20初试自命题考试内容
%20(一)卫生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0(二
)药学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天然药物化学;
(三)化学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四)口腔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五)卫生管理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卫生事业管理学、管理学基础、组织行为学、医院管理学;
(六)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七)护理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科目为:伦理学;
(九)维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维医方剂学、维医成药学、维医内科学、维医皮肤病学、维医妇科学;
(十)哈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诊断学、哈萨克医学内科学、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十一)生理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二)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理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三)遗传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四)西医综合(学术)试题涵盖科目: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十五)中医综合(学术)试题涵盖科目: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药学;
(十六)健康管理综合试题覆盖科目:健康管理学、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技能、职业健康服务与管理;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人员指:高职高专毕业生、成教应届本科生、本科结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临床医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
口腔医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
药学专业:统计学、药理学。
预防医学专业:卫生毒理学、流行病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学、卫生事业管理。
基础医学:病理学、生理学。
中医学:内经、伤寒。
中药学:中药学、中药化学。
护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
民族医学(维医药方向):维医基础理论、维医诊断学。
民族医学(哈医药方向):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政治思想教育: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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